香港編導「採訪元朗事件」被捕 港警:沒有要高調抓人
▲香港《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捕。(圖/香港01提供,請勿隨意翻攝取用。)
圖文/香港01
港臺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爲採訪有關「721元朗事件」時,涉因查車牌取得車主個人資料,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昨日(3日)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4日)於港臺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有關拘捕非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而是警方接獲有人報案,在調查後發現有人涉嫌在查車牌時,作虛假陳述才採取行動。他又指昨日行動並非高調,「無特意通知傳媒,沒有要高調拉人」,強調法律條文寫得非常清晰,希望公衆明白條例規定,如有人犯法,警方接獲報案就必須執法。
主持人問及警方是否首次向記者埋手拘捕,而多年來不少記者以車輛查冊方式去作調查並作出報道,是否已有名單向所有記者作出拘捕時,郭嘉銓沒有正面回答有否名單,指有關的聲明條文清晰,若非有關交通事宜而取得個人資料則有機會違法,又指警方難以評論個別行業,以及並沒有針對個別傳媒或節目,而是隻要有人報案,警方發現當中涉及違法行爲,將會展開調查及拘捕行動,強調「如果他不是交通事宜去查就有機會違法,有人違法就會執法」。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迴應。(圖/香港01提供,請勿隨意翻攝取用。)
昨日的行動中,被問到警方是否高調上門拘捕時,郭嘉銓表示,有關案件涉及要到有關人士上門搜查以及作出拘捕,多重考慮下才會出現有關情況,兩度指「我們沒特意通知傳媒,無話要高調拉人」。
有關案件主要是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就警方爲何出動新界北重案組調查該案件,而非警方交通部門負責,郭嘉銓說是因爲考慮案件性質及範疇,需要專業及不偏不倚的隊伍處理。主持人反問交通組都不偏不倚,郭續解釋,是次還要考慮私隱條例等通盤考慮。
郭嘉銓又說,查詢過律政司部份意見後考慮到案件有嚴重性,以及涉及不同警區,多個考慮下有此決定,指有關部門會不偏不倚處理案件。
被問到警方昨日所拘捕的記者,涉調查一年來對警方處理手法有所爭議的「元朗721」事件有關聯,會否影響外界觀感時,郭嘉銓表示,明白有關案件的敏感,已向律政司部門諮詢意見後認爲有關事作的確有所違法而作出拘捕,又指出有關條文及法例清晰,陳述領取時資料要真實無誤,又澄清並無針對個別行業及個別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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