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民進黨南市主委 2嫌羈押禁見
臺南地院昨認蔡姓、李姓2名被告有滅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押禁見。記者邵心傑/翻攝
裁定指出,蔡姓與李姓男子有參與犯罪組織、傷害、強制及毀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顯有逃亡事實,刻意隱藏犯罪事證,有其他共犯參與且尚未到案,犯罪動機待釐清,若予交保,有滅證、僞造、變造證據或勾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
據瞭解,蔡男是嘉義縣人,有國內知名幫派背景,李男是屏東人,不排除受人指使犯案。潘新傳經營長照事業、又身兼民進黨職,因人脈豐沛在臺南有「地下市長」稱號,此糾紛是否與公司或政治有關,檢警釐清中。
潘新傳日前上午在自己經營的南區永春護理之家,正要與楊姓司機準備開車外出時,遭2名年輕男子持球棒砸車,雙方爆發衝突扭打,造成楊男頭、手受傷,潘男也跌倒,警告意味濃厚;2嫌犯後開車逃逸,棄置車輛再向警方投案。
潘新傳說,他不認識這2名嫌犯,他一出門人就衝過來,也沒喊他名字就砸車,不清楚是因何糾紛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