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男案夏男被判假結婚!若民事婚姻無效將拿不到遺產

五億賴姓高中生案,臺中地院今就夏姓地政士助理假結婚犯僞造文書罪重判1年6月,賴母也對夏提告民事婚姻無效。法界分析,該案特別之處在於刑、民事調查事實相當接近,都要釐清2人究竟有無結婚真意,雖刑、民事判決不互相拘束,刑事有罪後,後續民事判婚姻無效機率不低,夏一但經認定非法律上配偶,恐拿不到遺產。

曾任家事庭法官的律師陳清怡指出,刑事、民事判決間不互相拘束,每個法官觀點也不盡相同,但同一案件刑、民事法官就證據、邏輯判斷,較少出現重大歧異,民事判決中也能參酌在刑事審理過程的事實、理由等判斷。

陳清怡分析,五億男案件中,目前刑事庭就被告涉及僞造文書假結婚部分,恰巧好其被控民事婚姻無效的審理事實非常貼近,在刑事就證據嚴格要求下,若判處有罪認定是假結婚,而民事採優勢證據理論判斷下,對證據拿捏相對寬鬆,可預測本件刑事若有罪,有一定機率影響民事判斷。

她也提到,五億男案現階段在刑事僞造文書調查,和民事婚姻無效之訴部分非常相似,都是就死者賴姓高中生和夏姓配偶間「有無結婚真意」、「是否具結婚的意思表示」。

而刑庭歷次也傳喚賴的家屬、學校老師,去判斷賴男是異性戀、同性戀,加上賴已死亡,法官纔不得已使用間接證據去堆疊釐清事實、判斷其究竟是異性戀或同性戀的機率。

另外,刑庭也傳當初在2人結婚證書上簽字的證人,對方則說,簽字後向夏說恭喜,夏卻無反應,也沒看到夏和賴有何互動,賴甚至穿短褲短袖、拖鞋,打扮隨便,以上都是刑庭爲確認2人有無結婚真意。

因此,在刑庭證據嚴謹要求下,若仍認定夏男假借婚構成僞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未來民事婚姻無效審理時,若採取類似心證,就有很高機率會判處婚姻無效,一但民事婚姻無效確定,夏、賴就非法律上配偶,夏依法無法繼承賴遺產。

臺中地院今依僞造文書罪重判夏男1年6月,等同認定他假結婚。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