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婚姻無效審結急喊卡 「兄弟姊妹」出招爭遺產訴訟參加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賴姓「5億高中生」墜樓死亡案,刑事部分已於6月間宣判,夏姓配偶一審被依僞造文書罪判1年6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另賴母提告民事的婚姻無效之訴,今(13)日第3次開庭,據瞭解,民事部分原預定今天就會審結,但進度出現變化,有第三方(賴父的其他4名子女)提出「訴訟參加」,主張他們也擁有賴生遺產繼承權,希望參與審判,但是否讓第三方參與,還須視法官裁定,全案預計10月再開庭。

▲賴母律師王彥說,今天開庭發生一些「特殊情況」 。(圖/記者白珈陽攝)

今天開庭時間僅進行20分鐘,賴母律師王彥庭後受訪表示,原預期今天就會審結,但發生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有利害關係人提出「訴訟參加」聲請,內容涉及遺產糾紛,今天開庭即是針對此相關事宜進行討論,因此結束較快。

但王彥認爲,目前進行的訴訟主要內容爲婚姻無效,與遺產繼承權並無關聯,不過既然有一方提出繼承權訴訟的問題,法院就必須依法進行審酌。

王彥認爲,參加人(第三方)理應是要能輔助本案(婚姻無效之訴)順利進行,但今天的參加人提出的聲請內容是有關遺產繼承權,並無法輔助目前進行訴訟內容的任何一方(夏姓配偶方或賴母方)。

針對第三方的出現,王彥坦言,先前就已收到參加人的訴求,他因此曾向法官提出相關書狀,認爲法官應會將訴求駁回,但法官應是爲求慎重,今天仍是詢問相關人意見,後續纔會進行裁定是否駁回。預計10月將會第4次開庭。

據瞭解,賴母律師提到的利害關係人,就是賴生祖父的其他4名子女(即賴生法定上的兄弟姐妹),在刑事判決出爐之後,今日由委任律師到臺中地院簡易法庭提出訴訟參加,爲爭取賴生死後留下的龐大遺產。

據查,賴生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原是配偶夏男,但若刑事官司定讞,夏男則失去繼承權,遺產改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的賴母繼承。

不過賴母身份特殊,她原是陸籍配偶,嫁來臺灣後放棄大陸國籍,後來因丈夫身亡也無婚生子女,臺灣戶籍被取消,目前是無國籍。假設賴母可取得本國國籍,可順利繼承賴生全部遺產;若賴母仍是無國籍,但臺灣目前沒有禁止無國籍人士在臺灣繼承財產,在婚姻無效訴訟結束後,賴母也極有可能繼承全部遺產。

但如賴母最後被認定爲陸籍,將會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限制,就只能繼承200萬元,限額以外的其他遺產約5億元,就會被分配給第三繼承人,即是今天到庭欲參與訴訟的「第三方」賴父的其他4名子女。本案民事婚姻無效之訴原預計今天審結,不過賴父4名子女欲爭取遺產分配,委由律師到庭提出參與訴訟聲請,使得開庭進度臨時喊卡,下次開庭法官將審酌賴家親屬意見,裁定是否讓其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