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國宅惹議 居民:政府修惡法侵吞人民私產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13日邀集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針對鳳山「五甲國宅」產權爭議召開說明會。(李雅靜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13日邀集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針對鳳山「五甲國宅」產權爭議召開說明會。有居民怒罵「立委修惡法侵吞人民私產!」,營建署則迴應,會依規範協助釐清社區內公設及都市計劃公設,李雅靜則呼籲,政府公務部門應站在民衆的立場考量,而不是與民爭利。
高雄鳳山「五甲國宅」是全臺最大的國宅社區,總戶數高達6032戶、佔地面積高達58.5公頃,其中公共設施用地9.621公頃。李雅靜表示,五甲國宅已超過40年之久,當時的政府爲了照顧弱勢基層人民,特別將國宅社區內公共設施用地登記政府,免除住戶繳交地價稅及房屋稅的負擔。
「但當時政府的德政如今卻成爲侵吞人民私產的惡法!」李雅靜痛批,立法院在2017年修訂住宅法61條,在原有條文加上「但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非屬更名登記範疇,應更名登記爲地方政府所有。」,讓政府合法但不合理將人民私產據爲國有財產,明顯與民爭利。
「立委修惡法侵吞人民私產!」住戶代表怒罵,這些公共設施用地都清楚載明在當時購屋的買賣計價書,這些土地都是由住戶出資購買,憑什麼政府修法將這些土地收爲國有土地,政府這個行爲根本是修訂惡法公然侵吞人民私產。
高市府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五甲國宅是內政部營建署所興建,並委託地方政府管理維護,目前的爭議在於社區內公設與都市計劃公設的界定,以及住戶主張住宅法61條有沒有侵犯財產權。
吳文彥指出,五甲國宅興建完成時,爲減輕國宅承購戶地價稅負擔,將原屬承購戶共有的土地與設施,包括納入國宅售價的管理站、地下室、巷道、兒童遊戲場、綠地等登記爲營建署,因此在迴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主管理後,市府依住宅法第61條規定辦理更名登記程序,已移轉爲國宅所有權人共同持有。至於與國宅同時闢建的都市計劃公共設施,依同法應登記爲地方政府所有並予管理維護。
營建署組長歐正興表示,法令既然已定,無法立即做出改善,至於住戶主張這些公設用地都是當初由住戶出資購買的爭議,將就住宅法61條的規範,把社區內公設及都市計劃公設進行研議釐清。
李雅靜呼籲,期待公務部門能站在民衆的立場考量,而不是以修法方式侵犯人民私產,政府別與民爭利,若釐清由住戶出資購買的土地,該歸還就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