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還本續貸”惠及中型企業,風險分類標準調整並非監管鬆綁

無還本續貸政策優化,小微企業續貸支持力度再加大。

9月24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雲澤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無還本續貸”政策深受小微企業歡迎,將從三個方面對續貸政策進一步優化。

一是將續貸對象由原來的部分小微企業擴展至所有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後有真實融資需求,同時又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續貸支持;二是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到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爲三年,也就是對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都可以參照小微企業的續貸政策;三是調整風險分類標準,對依法合規、持續經營、信用良好企業的貸款辦理續期,不因續貸單獨下調風險分類。

當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做好續貸工作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下稱《通知》),從七大方面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對2014年原銀監會發布的“36號文”(也稱“無還本續貸”)的進一步優化。

第一財經採訪瞭解到,此次續貸政策可以理解爲特殊的“借新還舊”,特殊點在於按照金融資產分類辦法,“借新還舊”後企業風險分類就要至少放到“關注”類貸款,但現在對符合條件、比較優秀的企業,依然可以歸爲正常貸款,這也是續貸與“借新還舊”的不同之處。

更多小微企業以及中型企業受惠

2014年,原銀監會發布的《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的,可以申請續貸。這也意味着,小微企業貸款到期無須償還本金即可接續融資,該業務也被稱爲“無還本續貸”。

此次《通知》對續貸對象、續貸風險分類、完善續貸盡職免責等內容進行了調整。

首先,此次續貸政策擴大了小微企業的覆蓋面,更多小微企業以及中型企業受惠。《通知》充分考慮現階段中型企業的實際情況和融資需求,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爲三年,也即對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存在資金接續需求的,商業銀行可以參照小微企業續貸政策辦理續貸。

業內專家表示,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到中型企業,主要是考慮到在當前的宏觀經濟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有的中型企業也存在一些接續融資方面的需求,要做好金融對這些企業的支持,能夠促進企業更好經營發展,根據實際情況把中型企業納入進來。

另外,《通知》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豐富續貸產品,優化貸款服務模式,完善續貸產品種類,明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農戶經營性貸款等均可以續期。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所有小微企業,均可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續貸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審批辦理續貸,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原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認爲,這一調整意味着更多小微企業能夠享受到無還本續貸政策,將大大提高政策覆蓋面,幫助更多面臨經營困境的小微企業獲得持續資金支持。

政策優化並非監管鬆綁

風險分類標準的調整則有助於提升商業銀行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的意願。

《通知》規定,原貸款爲正常類,且借款人符合相關條件的,不因續貸單獨下調風險分類,可以歸爲正常類。這些條件包括依法合規經營;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信用狀況良好,還款意願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息和逃廢債等不良行爲;符合發放貸款標準等。

而對不符合本條前款規定的續期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借款人償債能力等因素開展風險分類,真實、準確反映金融資產質量。

杜陽認爲,此舉銀行可以更加專注於企業的實際經營表現和信用狀況,無須進行不必要的風險分類調整,從而提高信貸決策的效率和準確性。進一步地,該調整有助於增強客戶的信任感,促進銀行與企業之間的長期合作關係,進而推動雙方共同發展。

不過,市場也在擔憂,此舉會否導致銀行通過續貸政策掩蓋不良資產,進而對銀行業不良率等方面產生影響。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提出,“無還本續貸業務需要防止泥沙俱下。有些經營本就很困難、產品沒有市場競爭力、槓桿率過高的企業貸款到期之後,銀行就不應該同意續貸。否則,對企業來說,雖然延續了生命,但對整個社會來說,槓桿率降不下來;對銀行來說,推遲不良貸款的爆發。”

監管的初衷是惠及更多中小微企業,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政策優化並非放鬆監管。

杜陽建議,銀行應加強貸後風險管理,密切關注客戶經營情況。建立無還本續貸客戶清單,加大貸後監控力度和頻率,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覈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定期分析貸款風險、貸款質量、保證人的代償能力及時進行跟蹤分析,及時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