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當一次有錢人!男持槍搶板信銀78萬 被訴
北檢(陳志賢攝)
54歲男子陳劍輝,3月底涉嫌持槍搶劫板信商業銀行大直分行,得手78萬元,案發30小時後落網,陳到案供稱「想當一次有錢人」,遭羈押禁見迄今;臺北地檢署今依強盜等罪嫌起訴陳男,近日移送臺北地院審理。
有搶奪強盜等前科的陳男,今年3月30日早上10時40分,持槍衝入板信銀大直分行,開槍打傷保全後,搶走78萬元。
檢警獲報,陳男會返回桃園龍潭老家祭拜父親,荷槍實彈埋伏,於案發後30小時,在龍潭中興路旁的超商外將逮獲陳男。
檢警起獲60萬元贓款及改造手槍1把,檢方訊後依涉竊盜、殺人未遂、強盜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重罪,有滅證、勾串證人及再犯之虞,將他聲押禁見獲准迄今。
陳供稱,他3年前出獄後,因經濟困窘,到處借錢卻又借不到,因此心生怨懟,「想當一次有錢人」,他強盜後將18萬元償還友人,至於作案用的M4突擊步槍,也歸還臺中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