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從上市公司永續報告書 初探利害關係人鑑別與議合

據筆者統計,上市公司在永續報告書編寫品質上,尤其是利害關係人議合方面,仍有改進空間。圖/本報資料照片

永續發展已經成爲企業界的熱門話題,不僅關乎環境保護,還關係到企業的長期生存和成功。然而,在這個快速變化的商業環境中,企業如何重新定位其宗旨以滿足不斷變化的利害關係人需求,並通過永續報告書進行有效溝通,成爲了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本文進一步深入探討企業宗旨重新定位的趨勢下,對企業的利害關係人議合與溝通可能帶來的轉變,並從數據上探索臺灣上市公司在永續報告書的第三方查驗證、利害關係人鑑別等方面之發現。

傳統上,財務報表和股東會年報是與投資人溝通的主要工具。然而,隨着企業社會責任日益受到重視,永續報告書已成爲與更廣泛利害關係人進行議合的關鍵媒介。這些報告不僅展現了企業在財務、非財務及營運透明度方面的成績,也體現了董事會基於代理理論所承擔的責任。透過這些報告,企業能夠有效地與各方利害關係人溝通,從而建立信任並促進長期永續發展。

據筆者的統計,2023年,臺灣近1,000家上市公司中,有63%(624家)完成了永續報告書編制與申報,其中約65%(405家)取得了第三方機構的查驗證。進一步細分,這些取得查驗證的報告中,42%(171家)採用會計師確信服務,58%(234家)選擇採用其他機構提供之保證。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強制要求部分產業(如食品工業、化學工業、金融保險業及部分餐飲業)採用會計師確信外,自願選擇會計師確信的上市公司僅79家,而像臺達電及和潤企業兼採會計師及第三方機構查驗證的雙重確信案例,在所有上市公司中仍然罕見。

根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應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的標準編制永續報告書,這些報告書成爲利害關係人與企業進行溝通的基礎。對於企業而言,有效的利害關係人鑑別和議合至關重要,這有助於企業深入理解不同羣體的需求和期望,制定針對性強且有效的永續策略。永續報告書中對於利害關係人的準確鑑別是制定企業策略的關鍵。

然而,據筆者統計,僅約62%(386家)的上市公司在報告中明確揭露採用了AccountAbility的AA1000SES利害關係人參與標準,且不到5%的公司在報告中對鑑別出的利害關係人進行了重要性評分與排序,這顯示在永續報告書編寫品質上,尤其是利害關係人議合方面,仍有改進空間。筆者認爲讀者可藉由觀察永續報告書中利害關係人專章的編寫與分析細緻度,應可窺知整本永續報告書編寫品質。

儘管臺灣上市公司在永續報告書的編制上已取得進展,但在利害關係人溝通與議合方面仍有提升空間。臺灣上市公司應藉由編寫永續報告書,進行更細緻的利害關係人分析,以更好地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和社會期望,推動更包容與永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