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持陳同佳投案需司法互助 港保安局批:無理取鬧
陳同佳來臺投案,再次陷入臺港政治角力。圖爲去年10月陳嫌另案在港刑滿出獄。(美聯社)
港女命案疑犯陳同佳來臺投案成爲臺港政治角力。我方堅持雙方必須透過司法互助進行,因此仍不發予陳入臺簽證。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批評臺方將司法協助變成陳同佳自首的前提,「是製造障礙、無理取鬧和有政治考慮」。
據《香港電臺》和《經濟一週》報導,李家超說, 接收通緝犯不需要證據及司法協助也做得到,臺方將司法協助變成陳同佳自首的前提,是製造障礙、無理取鬧和有政治考慮。
李家超指出,如果臺灣方面不批准陳同佳入境,亦很難有航空公司會讓陳同佳上飛機。他說,目前陳同佳赴臺只欠臺方的批准,形容關上門的是臺灣,「門匙在臺方手上,要由臺方啓動」。
李家超又說,根據報導,陳同佳委託的臺灣律師已向臺方的單一窗口多次聯繫,但未獲沒回應,似乎臺灣方面的窗口亦打不開。
李家超又舉當年荃灣「石棺案」爲例,指在警務合作下臺灣當年亦將涉案的人士遞解出境,再由香港警方接受。他批評,臺方目前是關上大門,促請臺方改變「你急我不急」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