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建立28個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記者今天(27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我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不斷健全。

生態保護補償,是指政府調動各方力量以資金支付、產業合作等爲紐帶對生態保護者予以補償的激勵性制度安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24年11月:

全國累計已有24個省(區、市)建立了28個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我國一半左右的森林、草原已納入補償範圍;

近三分之一的縣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

超過2億農牧民享受到補償政策。

目前,我國中央層面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已由年均幾十億元增長到近2000億元,地方補償資金達到近千億元的水平。

此外,《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已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我國生態保護補償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也是國際上第一部生態保護補償方面的立法。

(總檯央視記者 劉柏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