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員工加薪1000」老闆得意說10次 廣告小妹:在臺北算根毛

▲如果老闆替您加薪1000元,您會怎麼想?(圖/示意照/記者陳俊宏攝)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知名部落客「廣告小妹」談到《勞基法》修法爭議,她表示,聽到一名老闆得意說「我今年幫員工加薪1000元,她當下「真想告訴他,1000元在臺北算根毛。」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委員會4日聯席處理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終在民進黨團「突襲」之下表決成功送進院會。

對此,廣告小妹在臉書說,臺灣勞資問題雙方都很不自律,但資方比較嚴重,資方覺得勞工賣命是應該的,加點薪就該被當佛祖拜;前兩天,她約了某老闆朋友吃飯,席間聽他講了不下10遍「我今年幫員工加薪一千元」,「瞧他得意的模樣,真想告訴他,1000元在臺北算根毛。」

▼廣告小妹認爲,臺灣《勞基法》很嚴格,可是誰的日子都不好過。(圖/示意照)

廣告小妹表示,資方長期的跋扈態度,造成就業環境瀰漫着一股風氣,只要資方稍微提出一些額外要求,勞方便開始認爲自己被迫害;因沒人願意相信資方賺了錢,會跟自己分享,爲了保障勞工、讓勞工安心,於是《勞基法》越修越嚴格。廣告小妹指出,老實說,跟這麼多中小企業合作過,她深知資方需要彈性才能賺錢的道理,這是自由市場,勞資雙方手上都有籌碼,「我需要你多一點,我聽你開條件;你需要我多一點,少給姑奶奶我擺譜。雙方都識相些,有錢一起賺。」廣告小妹說,臺灣《勞基法》很嚴格,可是誰的日子都不好過,有人說,要勞資雙方自律很難,自律需要誘因,「這點我非常認同,只不過,臺灣的誘因實在太少。資方可以給勞方錢,錢是個好東西,可臺灣資方處在食物鏈底端是能賺多少錢?(尤其是不逃漏稅的企業)。錢沒有給夠,資方憑什麼跟勞方提要求?」

▲▼立院4日處理《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團場外抗議,並和警察對峙。(圖/記者楊佳穎攝)

廣告小妹表示,部分勞方也很難有立場對資方構成威脅,臺灣近6成勞工從事服務業,1成是人才,9成是人力,「翻成白話文就是,絕大多數勞動力,資方只需要你是免洗筷、當個能夠用得上的人力就好。僅有1成人需要具備管理能力商業頭腦,這很現實。」

大家常說,臺灣資方不重視人才。可問題是,在很多產業,資方也不需要這麼多人才,他們只需要人力。人才跟人力,你是哪一個,自己要做評斷。」廣告小妹認爲,資方也是同樣的問題,常見到臺灣老闆及主管對人才、人力傻傻分不清,需要哪一類員工根本搞不清楚,因沒判斷力,最後容易看走眼,「看誰嘴巴甜、背景硬、學歷高,就捧誰。把人才犧牲掉,把某些應該淘汰掉的人力捧上天,是常有的事。」

文中提到,「於是我們就卡在這兒。各種不滿,各種無奈。明明可以靠經濟學解決的問題,最終都由政府出面解決。政府裡豬腦袋又多,是能提出什麼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