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女孩停屍醫院幾個月,她家人在哪?
我們中國人講究逝者“入土爲安”,然而近日溫州市第六人民醫院卻面臨着這樣的煩心事。
一名年輕女子在醫院病故之後,遺體卻沒人認領,存放在醫院長達數月之久,這可把醫生們給急壞了。
今年10月10日,一名愛心人士從永嘉護送一名垂死邊緣的年輕姑娘到溫州市第六人民醫院治療,並在路過永嘉甌北時向轄區派出所報警求助,要求幫忙尋找其家人。然而第二天,這位姑娘因爲病情嚴重不治身亡。
因爲死者身份不明,且屍體無人認領,院方隨即向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區分局南白象派出所報案。
然而,兩個多月過去了,該女子的遺體一直滯留在醫院停屍房,無法得到妥善處置。
溫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我們屍體存放的冰櫃數量有限,我們也有其他死亡(病人),萬一冰櫃不夠用了 ,會對我們的醫療資源造成影響。”
據該醫院工作人員介紹,這名女子自稱叫“徐小芳”,老家在湖南。
但她在臨終前仍沒說清自己的具體情況。記者瞭解到,按照民政等部門的規定,殯儀館接運非正常死亡的屍體,須有公安部門的證明,否則不能接運。
而公安部門開具相關證明,必須通過走訪調查,確定死者死因以及有沒有涉及刑事等案件的可能性,還要儘可能查明死者的身份並通知其家屬。
由於“小芳”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兩地相關部門管轄權的爭議,此事遲遲得不到妥善解決。
爲此,記者走訪了永嘉、甌海等地的公安部門,希望促進此事的解決。經過溫州市公安局協調,目前永嘉縣公安局甌北派出所已經開展調查工作。
對無人認領的死者遺體,公安機關一般不會輕易開出死亡證明。與此同時,如果沒有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等手續,殯儀館又不會火化非正常死亡的死者遺體。
在處理無人認領死者遺體的問題上,目前我國法律層面仍缺乏明確細緻的規定,對公安、殯儀館和醫院等各個處理主體的權責分配、權益保護措施等問題亟待法律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