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變「文特」 南投縣府建特教學校判賠3.5億
▲位於中興新村的特教學校引起居民抗議。(圖/翻攝自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
南投縣政府1988年徵地興建營北國小,但是面臨少子化及缺少特教學校,改建成「國立南投特教學校」;消息一出不僅附近居民抗議,地主認爲與目的不同一狀告上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南投縣政府需賠償3億5千萬元。
根據《聯合報》報導,南投縣政府28年前徵收2公頃多的「中興文小四」用地,原先計劃興建國小,但是面臨少子化加上配合教育部政策「一縣市一特教學校」,時任縣長的李朝卿決定改建成特教學校;縣長林明溱表示,縣府是配合政策才變更地目,把「文小」轉爲「文特」用地,而且也經過內政部同意,3億5千萬元等於全縣學童1年的午餐費,不知該如何賠錢。
縣府宣佈興建特教學校的消息引起周邊居民反彈,指稱精障學生可能會影響會干擾日常生活;地主認爲,原先徵收標的是文小,後來改成文特與目的不符。法官判定南投縣政府敗訴,但是已經完工的校舍不能拆除,所以判賠3億5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