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 桃園掛牌4929輛

桃園監理站攔檢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項目多爲更改燈光、無後照鏡、加裝後踏板及雙載等。(桃園監理站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掛牌納管,桃園監理站與桃園市交通局、勞動局、警察機關及各工業區服務中心輔導辦理微電車掛牌,目前桃園已經完成4929輛。監理站指出,路邊稽查微電車違規率約3成,違規項目多爲更改燈光、無後照鏡、加裝後踏板及雙載等。

監理站說,微電車去年11月30日起領牌納管,桃園已經領牌4929輛,公路總局爲鼓勵車主申請牌照,今年底掛牌者,可免繳牌照規費450元。另外緩衝期至明年11月30日,若屆期尚未申辦,將處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表示,監理站將不定期會同桃園市警察局實施路邊稽查,經統計,路邊稽查微電車違規率約30%,違規項目多爲更改燈光、無後照鏡、加裝後踏板及雙載等,呼籲車主多加註意。監理站補充,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同樣有相關罰則,如更改燈光、加裝後腳踏板、無後照鏡、雙載爲300元,其餘如擅自改裝,最高可罰5400元罰鍰。

警方說明,新購買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皆須領牌才能上路,至於新法通過前已經購買,尚未掛牌者,違規同樣會被開罰,僅科技執法部分,因爲尚未掛牌,無法取締。不過員警在路邊攔停,同樣可以開罰駕駛人。

監理站也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需佩戴安全帽、不得載人、酒駕,同樣需投保汽機車責任險,若未投保,可開罰750元至1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