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陸法院要求離婚伴侶「關愛子女」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離婚伴侶關愛子女,以預防未能年犯罪。圖爲四川廣安一名單親母親被法院要求宣讀家庭教育令,承諾未來將好好教育女兒。圖/取自紅星新聞

大陸近年出現多起未成年犯罪事件,引發輿論關注。大陸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佈一份文件,要求各地法院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維護家庭穩定關係,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進行早期預防,防治未成年人犯罪。

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河北邯鄲一名初中生今年3月被三名不滿14歲的同班同學殺害,犯罪手法極其殘忍,且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和留守兒童(指父母外出打工,將孩子留在家鄉或農村親戚家)等議題,在大陸社會引發廣泛討論。

據央視網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佈《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主要目標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要求最大限度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及身心健康,消除引發犯罪的消極因素。文件強調,「缺失父母關愛者,身心健康會受到影響,嚴重時可能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此外,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情節嚴重者,可予以罰款、拘留,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合早報引述中國法院網文章,指出中國大陸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高達60%的少年犯來自於單親家庭。

紅星新聞報導,四川廣安今年3月曾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犯下的電信詐騙案件。報導指出,當事人成長於單親家庭,法院認定其母親長期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認定「當事人從小缺少關愛和教育,染上不良習氣,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法院最終依法對當事人母親發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其督促女兒學習法律、科技和文化知識,提高勞動技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新時代好青年。法官提醒,「家長一定要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引導未成年人養成優良品行,促進家庭、學校和社會協同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