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歌迷跳下臺打保安!3件《劉德華傳》必須被記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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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華仔)縱橫演藝圈30多年,被許多粉絲贊爲「華神」、「民間特首」,他2015年時曾上香港的節目,透露如果自己的一生要被拍成電影,有3件事一定要列入其中,諷刺的是,3件事都是跟衝突爆走有關,他也直接呼籲,自己的行爲是錯誤示範,盼粉絲不要學。
第1件事也許已經有許多人都已經知道,就是華仔曾爲了歌迷,跳下臺打保安,一向視歌迷爲家人的劉德華說,「打人」這件事不對,但他已經作過很多次,「我其實很想跟大家說,我曾經動手,失態過很多次,其實我以前看到有些人被欺負,我也會衝過去打人。」他也透露,如果在媒體場合,保安大多會允許媒體攝影,但卻不讓女歌迷貼近自己照相,保安推擠女歌迷的時候,他也會非常介意。
第2件事就是他與TVB的衝突,1995年,他在TVB演短劇時,爆粗口「「杏加橙」(全家死的廣東話諧音),事後TVB接獲600多則投訴,挨罰共10萬港幣(約42萬元臺幣),他也登報道歉;他對此澄清,自己當時只是照稿念:「不要怪我,是TVB放棄了我,當時我真的是跟着劇本念,但第二天記者去訪問導演時,導演卻說是我自己講的。」不過對於哪位導演讓他吃悶虧,他則不願透露。
▲劉德華近日演出《特工爺爺》。(圖/華映提供)
第3件事則是2000年時,他拍自己的第100部電影《阿虎》時,因爲拍打戲很辛苦,下戲時他坐在擂臺邊換褲子,卻遭跑龍套的泰國特約演員偷拍,讓他當下不知如何是好,「我叫大家也沒人理我,翻譯也不在旁邊,突然之間,工作人員像瘋了一樣,關門放狗,不讓那些人走。」讓他非常傻眼,「我覺得是我們不對,工作人員態度卻非常惡劣,所以就把全場的工作人員都罵了一遍。」在片場爆走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