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販賣保育動物豬鼻龜 男子被訴
陳姓男子未經覈准,在網路上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豬鼻龜」,遭警方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陳男。(資料照,林和生攝)
陳姓男子未經覈准,在網路上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豬鼻龜」,遭警方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陳男。
「豬鼻龜」因其身體是烏龜,臉上的鼻子卻很像豬鼻,外表俏皮可愛,一度是小朋友飼養的寵物;但農委會爲了跟隨國際保育腳步,2017年3月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豬鼻龜等197種野外兩爬野生動物公告爲保育類野生動物,飼養須登記。
檢方調查,「豬鼻龜」屬於《野保法》規定的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騷擾、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
陳男去年10月26日,在臉書水族類社團刊登廣告「北部交流、豬鼻飼料、10000顆哦、北部可以幫送、也可坐飛機、不接受減少飼料哦」。
陳男去年12月8日再PO文「代PO、交流、豬鼻、飼料、背甲15公分、一萬顆飼料哦、限新北自取」。保七總隊發現後,搜索陳男處所,在其水族箱內查扣1只豬鼻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