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堅示警廢死嚴重後果!批 :法律都重視加害者人權
司法院憲法法庭今(23)日針對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違反憲法,將進行言詞辯論。圖爲反廢死民間團體,持白布條到立法院前抗議。(中時資料照)
司法院憲法法庭今(23)日針對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違反憲法,將進行言詞辯論,預估將在7月做出判決。對此,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呼籲,罪與罰要等量,該處以極刑就應這麼做,有權管死刑相關議題的人,別再「慷被害人之慨」,應該還他們公道。
王世堅今在廣播節目《POP撞新聞》提到,罪與罰要成正比,若一個罪犯達到要處以極刑的程度,那就該這麼做,他更直言,以顧及人權爲理由主張廢死,是極少數人的集體虛僞,死刑若真的廢除,根本是在「慷被害人之慨」。
王世堅質疑,法律一直都是重視加害者的人權,但被害者的在哪?被害者的家庭因案件支離破碎,不能得到一點公道嗎?他更指出,死刑若是廢除,會完全破壞臺灣的法治,因爲人民恐因此自我武裝,導致社會動盪。
因此,王世堅強調,什麼罪什麼罰,罪與罰要等量,該處以極刑就應這麼做,臺灣有綿密的司法審判,所以一定是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纔會判處罪犯極刑,所以他再次呼籲,任何有權管死刑相關議題的人,別再「慷被害人之慨」,應該還被害人公道,「我認爲這是社會應該給他們的公道,這也是絕大多數民衆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