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伏法死刑存廢惹議 律師林智羣:關到死也是對法律不尊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死刑犯黃麟凱16日在臺北看守所刑場伏法,再次引發社會大衆對於死刑和廢死的爭辯。律師林智羣認爲,在還沒修法廢除死刑之前,臺灣就是有死刑,若已經判決確定卻一直不執行,「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黃麟凱12年前勒斃女友及女友的母親,犯案時他年僅20歲。(資料照/記者陳豐德翻攝)
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將19歲王姓女友、女友的47歲母親勒斃,2017年被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今年1月16日覈准執行,黃麟凱在同日晚間10點03分於臺北看守所刑場槍決伏法,是總統賴清德任期內第一位被執行的死刑犯。
▲黃麟凱槍決伏法後,法警在刑場外面燒金紙。(圖/記者黃國霖攝)
不過,黃麟凱伏法之後,社會大衆對於死刑和廢死的爭論再次浮上臺面。廢死聯盟、司改會等團體認爲這次的執行屬於違法執行,反而會讓臺灣社會變得更加嗜血;反廢死聯盟、犯罪被害人服務協會等50個被害者人權團體則發出聯合聲明,對政府執行死刑表示肯定,並呼籲儘速執行剩餘36位死囚。
對此,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發文分享自己的看法,他認爲,在還沒修法廢除死刑之前,臺灣就是有死刑,「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一直不執行,關到死,變相成無期徒刑,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