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當非法代理孕母 只求換取「印尼家人一年溫飽」
▲逃逸外勞麥那爲了換取印尼家人的溫飽,答應成爲代理孕母。(圖/達志/示意圖)
臺中市婦產科醫生謝耀元在2013替不孕婦人找非法外勞當「代理孕母」,不但違反人工生殖法,甚至還僞造病歷詐領健保給付,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罪判處5個月徒刑,由於謝耀員也曾在2012年詐領健保費,臺中地檢署撤銷當時的緩起訴,重新追究他詐領健保給付的刑責。
臺中市婦產科醫生謝耀元在2012年僞造醫療報表,向健保局詐取16萬多的健保給付,當時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沒想到他在2013年替不孕婦人找來逃逸女外勞「麥那」當代理孕母,此舉不但違反人工生殖法,他還在病歷上造假,向健保署詐領3988元,檢方在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判刑5個月後,撤銷緩起訴。
一名不孕的婦人委請謝耀元幫忙找代理孕母,由於謝耀元認爲找臺灣人容易被發現,因此透過仲介找到一名印尼籍逃逸女外勞麥那。麥那表示只要婦人願意「支付印尼家人一年的生活費」,她就願意當婦人的代理孕母。婦人同意每月支付5萬元,爲期一年給麥那,彌補麥那不能工作的損失。
謝耀元從2013年2月7日起陸續開排卵用藥、黃體素等藥物供不孕婦人使用,並在受精後將卵子植入麥那體內。謝耀元將婦人的診療過程僞造成腹痛登錄在病歷上,藉此向健保署申請到3988元的給付。沒想到麥那懷了3胞胎,在謝耀元的建議之下,婦人帶麥那到另一間婦產科,並向護士謊稱麥那肚子中懷的是父親的骨肉,她能代簽同意書,讓麥那進行減胎手術。
由於有人檢舉謝耀元違法,讓謝耀元不敢再爲麥那進行產檢,婦人爲避免遭到拖累,更要麥那搬離家中,婦人則與二姐搬到雲林縣,之後警方搜索時,在雲林找到婦人與麥那生出的女嬰,並在南投縣找到麥那。
臺中地院依據詐欺取財罪、僞造文書罪判處婦人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但需支付公庫9萬元。謝耀元則依照詐欺取財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地檢署撤銷謝耀元之前詐領16萬健保案的緩起訴處分,依詐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