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車殺手」臺中再騙 誆賣AUDI得手32萬 判囚3年2月
▲男子林厚希被譽爲外匯車殺手,連續詐騙買車民衆,遭網友公佈在臉書上。(圖/翻攝臉書「遠邁漢唐」)
被封爲「外匯車殺手」的男子林厚希,四處詐騙車友自己有外匯車,取信對方拿到訂金後就快閃消失。他出獄後竟故技重施,在臺中騙張姓男子有AUDI外匯車,用假名僞造本票及買賣委託書,得手32萬餘元。一、二審均依僞造有價證券罪判他3年2月。
現年31歲的林厚希被稱爲「外匯車殺手」,2015年當兵時爲軍紀逃兵,還假扮富二代,多次開超跑進國軍營區炫富,並謊稱可投資超跑租賃、礦砂事業,向部隊長官、同袍等多人詐騙130萬餘元。高等法院2019年審理後,依照4個詐欺罪將他判刑3年與4月定讞,其中3年部分須入監執行,4月部分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林厚希期間更在臺中故技重施。他先僞刻名爲「林文芎」的印章,2017年9月向買家張姓男子佯稱,有管道可取得2012年的AUDI Q5外匯車。同時,他也僞籤林文芎本票、外匯車進口買賣委託書並按指紋,藉此取信張男。張男不宜有他,先後4次交付共32萬餘元給林,林卻在同年11月就失去聯絡,也沒交車,之男才發現遭詐騙,立刻報警。
林男法庭上雖坦認犯行,但辯稱,本案跟他2018年臺北地院案子相似,法官認爲本票未記載「發票日」應記載事項,僅構成僞造私文書。
合議庭則認爲,本案本票應記載事項均已完備,故兩案案情不同。審酌林男正值壯年,不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竟用假名向張男詐取財物,除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害,也對有價證券使用、流通秩序造成妨害。林男犯後也沒賠償損失,最後依僞造有價證券罪判他3年2月。
林男上訴臺中高分院,法院仍認爲原審判決適當,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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