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GUE/紐約時尚名人陳尚婷教你做一個成功的部落客
住在德州達拉斯、但幾乎每週都要飛往紐約出差的陳尚婷Tina,於百忙之中接受Vogue專訪,暢談她經營時尚網站九年來的心得、時裝週的魔鬼行程,並大方分享做爲一個成功的部落客所付出的心血與努力,當然還有她那讓人羨慕不已的時尚穿搭。
Vogue:請跟Vogue網友介紹你自己
Tina:我在臺灣出生,八歲時搬去美國。大學就讀於南加大、主修國際金融。大學畢業後,我和我哥哥陳尚志經營一家專利授權公司,專門幫臺灣的廠商洽談美國品牌的授權事宜,我所有商業經營的知識都是從我哥身上學來的!我們年紀雖輕,但非常勇敢並且勇於冒險,我認爲年輕人就是不要怕冒險,因爲這是你人生中最能夠學習的一段時間,千萬別等到年屆中年,有了家庭、孩子和一堆責任後纔想着去冒險。
搬回臺灣後,因緣際會之下我到了MTV臺當VJ,這是我人生中最有趣的一段時光,當時所有的ABC都回到了臺北,包括我的好友們像是林熙蕾、吳大維、李玟、高伊萍、艾力克斯等等,那時是臺北的瘋狂年代呀!我在2001年回美國然後結婚,並在2004年當了媽媽,然後在2005年和大學好友Kelly Cook共同創立了名爲Bagsnob的部落格。
這個部落格原本是當我們的寶寶睡着後,兩位媽媽找樂子的地方,但是它越來越受到全球女性網友的歡迎,特別是在服裝編輯間也有着高人氣。英國版Vogue裡有位編輯在9年前部落格創立之初便是我們的網友,而她也在雜誌中以專文報導我們。託她的福,我們的網站規模不斷成長,到今天已有十名員工。Kelly和我到現在仍親自執筆網站上大部份的文章,並處理每天的業務。
Tina:大學畢業後,我正式接觸時尚產業,爲臺灣市場洽談服飾品牌的授權。但從我有意識開始,我就非常熱愛時尚,早在成立Bagsnob前,我就是包包的狂熱愛好者了。我的一生中,有一萬個小時是花在買包包和談論包包上!關於這個一萬小時的理論是──當你做某件事、持續做一萬個小時,你就可以被認爲是專家了!
Vogue:你是如何與設計師、藝人、知名時尚人士建立起良好的關係?Tina:我很幸運地在能人生中能碰到許多棒到不行的人。當我和人們相處-不管他們是服裝設計師、助理、電影明星或是家庭主婦-我對待他們的態度都沒有任何改變。我想這是人們喜歡我的原因吧。
我不在乎你做什麼工作,我看重的是你是什麼樣的一個人;我待人以誠,因此人們願意跟我保持長久的關係。我喜歡幫助人,也得到許多人的幫助。人生是一個圓,你付出什麼便會得到什麼。
Vogue:跟我們分享你在時裝週的一天行程,你如何從早到晚保持旺盛的精力?Tina:不論前一天晚上早睡或熬夜,我每天早上準時七點起牀。從醒來的那一刻我便開始查閱回覆所有社羣平臺上的訊息,包括email、Instagram、推特、臉書和微博。這聽起來很瘋狂,但我必須隨時掌握我的工作和社羣媒體上發生的任何事!
我會在牀上工作一小時(我熱愛我的工作,可以在任何地方工作,連在海灘上都照做不誤),接着打理自己,早上9點準時出門參加第一場服裝秀。
我不吃早餐因爲我不喜歡吃蛋也不喜歡美式早餐!中午前我通常只吃水果,服裝週期間我會吃一顆蘋果當早餐。
我一天會看5、6場秀,外加拜訪品牌的showroom,因此時裝週期間根本沒時間吃午餐,我會在包包裡準備杏仁和乾果,以免我真的餓到不行。我也不喝咖啡和汽水,我朋友都說我自己就是咖啡因製造機,我想是服裝秀帶給我興奮感,在我的身體裡創造了源源不絕的活力吧!我依然喜歡等待開秀前所產生的微微顫慄,我永遠都不會對此感到厭煩。
晚上7點左右看秀行程結束,那時我通常已經餓昏了!幸運地是那時會安排晚餐或品牌活動,讓我能好好吃一天唯一的一餐。我知道這聽起來很瘋狂,但在九年來相同的行程後,我的身體已經習慣,並且能持續一整個時尚月。
時裝週期間,我的助理每晚會幫我安排3個晚餐邀約,因此我會四處趕場。時裝週就是時裝編輯和部落客的奧運會,因此我會盡可能出席更多的活動。
大多數的晚上,我回到旅館差不多11點了,我會把白天沒寫完的秀後評論完成(我會趁着記憶還鮮明時,在趕秀的車上寫評論),然後凌晨1、2點梳洗睡覺。平常的日子裡我一天要睡8-9小時,但時裝週期間,一晚能睡5小時就偷笑了!
Vogue:如何打造時裝週期間的衣着,尤其是你要離家長達一兩週的時間Tina:我會先決定每天帶那個包包,然後再選擇搭配的服裝,包包是我的第一順位!大約在時裝週前一、兩週,我會把可能會穿的單品吊掛在家中工作間的衣架上。我的原則是一天換兩套服裝,一套白天看秀,一套參加晚上活動。我會帶10~12雙鞋,並儘可能多帶幾個包包。
Vogue:你印象最深刻的秀?有什麼難忘的回憶Tina:我腦海中浮現兩場秀,這兩場分別帶表了某個時代的終結。其中之一是Raf Simmons成爲Dior創意總監前,在米蘭舉行的Jil Sander的最後一場秀。秀結束後,他現身鞠躬謝幕,在場的觀衆紛紛跑上臺,而他哭了起來,這是如此美麗而又感傷的時刻。
另一場發生在去年九月的巴黎,Marc Jacobs在Louis Vuitton的告別作-這是我看過的、最無與倫比的一場服裝秀!清一色的黑、極度的戲劇化、集他在LV之十年大成,有如一場時尚馬戲團,印象之深刻讓人久久無法忘懷。
Vogue:你自己喜歡的品牌與設計師是……?Tina:我現在超愛Victoria Beckham的洋裝,我也經常和她一起工作,我非常尊敬她身爲設計師和職業婦女的雙重身份。
Vogue:你如何看待因爲社羣媒體的蓬勃、手機與行動裝置的普及,人人搶快、搶發言權的現象?Tina:幾年前開始,我便停止在時裝秀進行時在網路上傳照片。我依然會拍照,但我會等秀結束後再po上網,我不需要成爲第一個刊登消息的人,但我要成爲最好的那一個。
我認爲現場的人們只顧盯着手機而不注意伸展臺是對設計師的不尊重!如果我可以做主,我會禁止在秀場使用手機,人們才能真的把注意力還給設計師。Vogue:對於有志時尚圈、想成爲有影響力的時尚部落客的年輕人,你有什麼建議與忠告?Tina:可靠與誠信!別想成爲某個人,你是獨一無二的,發展你自己的聲音,並且永遠熱愛你所做的一切,對於不該做的事,也有同等的信心與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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