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嬰中心監視影像 將強制上傳雲端
衛福部預告修正「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強制要求託嬰中心上傳監視影像至中央建置的雲端空間。圖爲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虐嬰事件頻傳,當家長要調閱託嬰中心監視影像時,常遇到影像保存不當或設備毀損,導致無佐證證據。衛福部預告修正「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一改監視影像由託嬰中心自行保存卅天,改強制上傳至中央建置的雲端空間,違者最高可罰卅萬元,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
不過託嬰團體認爲,政府不該把資源疊加在本就設有監視器的託嬰中心,而是應關注兒虐比率更高的居家保母。
現行規定,託嬰中心需設置監視錄影設備,影像保存卅天。但據衛福部統計,二○二一年至去年六月,地方調查託嬰中心涉兒虐、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共一一四件,然而二○二○年至去年十一月,監視設備因人爲操作不當或損壞共十件、例行稽查發現損毀經限期改善卅一件。
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影像上傳雲端,有助於兒虐事件發生時的影像調閱,也保障收託嬰兒與教保人員權利。如果託嬰中心規避、妨礙或拒絕上傳影像,可依兒少權法開罰三至卅萬元,並按次處罰,最重可廢止其設立許可。
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表示,與居家保母相比,託嬰中心收托兒童遭虐待比率低,不少孩子在居家保母家中受虐、死亡,卻找不到原因,在沒有監視系統的情況下,托育死角多,增強訪視也未必有效。託嬰中心二○二○年至今發生一○二件兒虐事件,反觀居家保母同期間發生七千餘件兒虐,政府應把經費花在預防居家保母虐嬰,而不是把有限的資源一再疊加於已經裝設監視器的託嬰中心。
蔣叔融認爲,並非反對裝設監視器,而是擔心影像上傳雲端恐有資安疑慮,孩子臉孔在網路上流竄,會讓家長恐慌、不滿,衛福部未提出系統管理權責,將於預告期間向衛福部表達抗議。
簡慧娟迴應,居家保母是在家中托育,屬於私領域,不適合裝設監視器,託嬰中心則是相對公開的專業托育場合;未來在居家托育的考覈、訪視頻率比託嬰中心更高,不同托育場域應有相應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