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友欲續服務 校長盼建回聘制度

勞基法放寬65歲強制退休規定,經勞資協商可延後退休,公家單位技工工友適用勞基法,北市學校工友338人,明年有16人屆齡退休,有校長建議,若校方、工友都有意願,盼教育局建立回聘制度,讓優秀工友繼續爲校園服務。

中華民國中小學協會理事長、延平國小校長陳清義說,校園工友退休後遇缺不補,若工友有意願、學校也覺得可行,回聘制度是創造多贏。

不少公家機關有技工工友,協助環境整潔、水電修繕、發送公文等,65歲就須屆齡退休。有學校工友陳情,雖然屆齡退休,但身體狀況還不錯,仍想繼續爲學校服務。

市議員徐立信表示,愈來愈多公家機關工友遇缺不補,學校工友更規畫10年內全數退出改以業務外包取代,學校工友包辦大小事,能分擔行政負荷,若工友有意願服務,可適度延後退休。

教育局迴應,針對空缺人力會先徵詢各機關學校現有職工移撥,非超額事務技工、事務工友退休後留下的職缺,可用業務委外方式增聘外包人力;超額職工退休後學校可增編業務費4萬元,作爲庶務外包經費。

針對學校工友延後退休討論,教育局說,日前函文詢問人事行政總處,正針對「工友管理要點」討論修正,待修正後確認相關措施,將配合中央機關執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