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襲偷親女同事臉頰 60歲男辯「只碰到一點點」慘了

臺北市一名60歲李姓男子涉嫌性騷擾,竟趁同事甲女無法反抗之際,在士林區某大學B3樓層倉庫內親吻其臉頰。(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60歲李姓男子涉嫌性騷擾,竟趁同事甲女無法反抗之際,在士林區某大學B3樓層倉庫內親吻其臉頰,甲女震怒,提告性騷擾,士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乘人不及抗拒而親吻之行爲,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與成年女子甲前爲同事關係。李男竟意圖性騷擾,於民國112年9月間某日,在臺北市士林區某大學某場館B3樓層之倉庫內,利用甲 不及抗拒之際親吻甲臉頰,以此方式對甲 性騷擾。

法院審理,李男在法院準備程序中坦承辯稱:「其實只有碰到一點點,這是我不對云云。」這一自白成爲本案的關鍵證據,檢方起訴書中的指控也予以採納。

法官指出,李男作爲甲女的同事,竟在職場空間內趁對方無法反應時親吻臉頰,顯示其未能尊重對方的身體自主權,不僅侵犯了甲女的身體隱私,也對其心理造成傷害。雖然李男事後坦承不諱,但甲女無意與其和解,態度冷淡。綜合考量李男的犯案動機、日常行爲及生活背景,法院最終判處李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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