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15萬元僅賺4000塊?起底電商培訓“割韭菜”亂象
近年來,直播電商、跨境電商逐漸取代傳統電商,成爲市場新的增長點,越來越多的商家也開始涌入電商賽道,希望分一杯羹。而這些新入局者卻也成爲蛋糕本身,圍繞這些商家們的電商培訓產業迅速發展。與此同時,許多問題也開始浮現。
有關電商培訓是否割韭菜的爭議又再度進入公衆視野。有購買了跨境電商陪跑服務的商家告訴記者,陪跑機構給出的選品策略是違反平臺規則的跟賣,導致他的店鋪被平臺封禁;也有購買了課程的商家告訴記者,因他使用了購課贈送的免費服務,機構拒絕履行承諾全額退款。近期,網絡上更是有“報名電商陪跑投入15萬元僅賺4000塊”的消息傳出,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證實此事屬實。有曾購買過培訓課程的商家對記者直言:“大部分普通人都是被割韭菜的,成功的人永遠只有少數。”
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以“電商培訓”爲關鍵詞進行搜索,結果多達3386條。而在各社交平臺上,相關的討論也並不鮮見。那麼,參加電商培訓的商家們,究竟爲何容易“被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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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利用的新入局者
網上購物仍在快速發展。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網上零售額70991億元,同比增長9.8%。其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59596億元,增長8.8%,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達到25.3%,而這一比例在2019年還僅爲20.7%。據海關統計,2023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較2018年增長了1.2倍。今年上半年進出口1.22萬億元,同比增長10.5%。
在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越來越多的商家涌入電商賽道。
《2023年度中國直播電商市場數據報告》顯示,2022年直播電商行業企業規模達2.4萬家,同比增長28.34%,2018年直播電商企業還僅爲3545家。商務部數據顯示,全國跨境電商主體也已超12萬家。
大量的新來者涌入賽道,許多剛開店的商家希望通過培訓班或陪跑服務等方式快速上手,但他們對平臺規則和運營邏輯的無知往往也被利用。
有過傳統電商平臺從業經驗的陳先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今年2月份,他在某社交平臺上刷到俄羅斯電商平臺OZON的介紹及相關陪跑服務的推銷視頻,因爲看好跨境電商前景,便與推銷視頻背後的電商培訓機構簽訂技術服務協定,支付了2699元的服務費用,約定由培訓機構提供遠程1對1陪跑服務。
協定規定,合作期間需按照培訓機構的標準選品、上架及推廣,機構承諾若3個月內銷售額未達到15萬盧布,乙方有權申請退款,而退款金額由雙方協商決定。
經過培訓後,陳先生的OZON網店在機構的指導下上線。然而,在選品策略上,機構給出的指導卻是跟賣。陳先生告訴記者,跟賣就是跟着賣別人的產品,什麼產品賣得好就上架同樣的產品。這種選品策略實際上並不被平臺所允許,但陳先生當時並不知情。很快,陳先生的網店由於被投訴侵權,原本500個SKU被迫下架至只剩100個左右,店鋪也遭到平臺臨時封禁處罰。
陳先生告訴記者,最終,店鋪營業額僅有2400元左右,摺合不到3萬盧布,遠低於機構承諾的15萬盧布,而店鋪投入的貨物成本共計4000元左右。他要求機構全額退款,但機構最終僅退款1277元。
無獨有偶,類似的情況在直播電商培訓中也並不鮮見。
例如,南都灣財社記者梳理裁判文書網發現,2022年8月,王某娜與某公司簽訂了兩份《直播技術諮詢服務協議》並繳納了服務費9800元,約定由公司爲王某娜提供電商無人直播的技術諮詢服務。然而,服務內容卻是“錄製其他主播直播售貨視頻,在王某娜的直播間進行播放,並選擇與錄播的售貨視頻相同或者相似的產品,在自己的直播間出售。”這樣的操作直接違反了平臺的規則,在直播期間,王某娜便受到平臺處罰。最終,法院判處該公司返還王某娜服務費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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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沒有百試百靈的方子”
跟賣、錄播這樣的歪門邪道不僅無效,也面臨違規的風險。有些商家也會選擇頭部主播開設的培訓課程,近年來,謙尋、三隻羊、交個朋友等頭部直播機構紛紛下場賣課。零售電商行業專家莊帥認爲,有些商家認爲超級主播的成功經驗更好複製,也會更願意相信這些超級主播所謂的經驗。但這些超級主播的經驗又是否可供複製呢?
有網傳消息顯示,今年4月,有某電商平臺商家在交個朋友電商學苑購買了包括陪跑服務在內的約8萬元課程及服務,但陪跑團隊接手店鋪後,效果並不理想,一個多月下來,真實成交僅35單,真實GMV不到4000元,這不僅與推銷人員提升原有GMV3-5倍的話術相去甚遠,也遠不能覆蓋商家的投入——加上人力成本投入、直播間裝修收入及投流費用等其他成本後,這個商家的總投入接近15萬元。
南都灣財社記者就此事採訪交個朋友電商學苑,相關負責人證實上述網傳消息屬實,並對此表示遺憾。而該名負責人也指出,商家在運營過程中也存在一定失誤,貨盤選擇存在問題,“但有些問題並非指出了就能夠改正。”
該負責人認爲,直播效果受到多種因素影響,也存在一定運氣成分,因此培訓效果無法保證。“直播帶貨沒有一個百試百靈的方子”,該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即使是小楊哥、李佳琦,也不可能通過培訓複製出和他們具有同樣影響力的頭部主播。決定直播效果的因素可能有成百上千個,比如粉絲的累積、貨盤的搭配、賬號的運營,需要不斷調整和組合,“我們只能根據我們自己在電商行業的這麼幾年積累的經驗,以及我們對整個行業以及抖音平臺的瞭解,總結出操作建議。”
該負責人表示,培訓效果因人而異。“只能說我把方法教會你,不能保證說上了課你就必然能夠賣得怎麼樣”。該名負責人稱,“就像很多的培訓班,有的學生學得好,有的學生學得差”,“在電商學院這幾年的培訓當中,培訓了幾萬名學員是肯定有的,其中有好的,也有不好的,還有中間的。”
在社交平臺上,“不好的”學員們並不少見,他們紛紛抱怨課程“沒有用”。其中一位花費了2980元購買電商學苑直播課程的學員向記者表示,課程並不能幫助她“爆單”,她認爲,“如果你是單純小白,又不想走什麼彎路的話可以買”,“但大部分普通人都是被割韭菜的,成功的人永遠只有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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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並不容易
許多商家在購買了課程或相關服務後,認爲課程或服務質量不高,或與預期存在落差,於是覺得自己被“割了韭菜”,便寄希望於通過退款挽回損失。但這並不容易,相關培訓機構在擬訂合同條款時也正變得更加謹慎。
例如,記者梳理裁判文書網發現,劉某與瀋陽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23年7月,在某電商直播運營課線下課程中,被告工作人員向原告推銷了某社交平臺培訓課程,並宣傳一個月賺不回學費可以退費。於是,2023年8月,原告通過微信向被告法定代表人轉賬9800元,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服務協議,但到9月,原告發現不僅沒有賺到錢,而且還虧了3000多元,便提出退費請求,被告拒絕退費,原告於是提起訴訟。然而,原告提交的《技術有償服務協議》中並沒有關於店鋪賺不回學費包退的約定,原告亦無法確定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聊天對象的真實身份,法院最終駁回原告劉某的訴訟請求。
裁判文書網上類似的案件不在少數。前述交個朋友電商學苑相關消息中也同樣提及,儘管推銷人員在話術中稱陪跑團隊接手後可提升原有GMV3-5倍,但在合同上並沒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同時也強調不對服務效果做任何承諾或保證。
採寫:南都·灣財社見習記者 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