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摸檳榔西施胸部 色運將硬拗「一個銅敲不響」判3月

桃園張姓遊覽車司機檳榔店員襲胸。(示意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張姓遊覽車司機,今年1月間到檳榔攤消費時,見女店員忙着包檳榔,竟色心大起,藉口能否帶走對方身旁花束,遭拒絕後,隨即假裝就近看花,拉近兩人距離,再趁機伸出左手摸店員胸部一把,遭對方撥開制止才罷休;桃園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張男3月徒刑

張姓司機於今年1月5日中午12時左右前往桃園市一處檳榔攤,趁女店員在店內忙着包檳榔並且背對他時,向對方索討其座位前方的花束,遭拒後,隨即上前假裝要摸花、聞花,再趁女店員不及防備時,從後方一手搭被害人肩上、一手撫摸胸部,直到被撥手、告知店內裝有監視器才停止。

警訊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他確實是想摸但沒摸到,之前女店員也曾到他車上聊天,他想要表達的是「一個銅敲不響」,女店員則指控,張男當天假意跟她聊天,說花如果不要了,可以放在他的遊覽車上,再上前假裝摸花,隨後伸手對她襲胸;桃園地院法官據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店員所言屬實,不採信張男辯詞,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張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