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役軍官欠款165萬元拒繳 聲請管收獲準

張姓陸軍軍官因案停役,經國防部剝奪領受優惠存款權利,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追繳優惠存款利息,逾期未繳納165萬多元,經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調查他名下有千萬元房屋贈與家人,執行官將張通知到案,當場留置,臺南地院裁定管收。

據瞭解,張姓陸軍軍官(男、64歲)因案於2001年停役,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依法覈定自停役日起自始剝奪領受優惠存款權利,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追繳優惠存款利息,逾期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爲165萬7961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張自2021年11月間執行名義成立後,將名下現值1千多萬房屋贈與家人,其間並清償貸款金額達269萬餘元,而未用清償本案優惠存款利息。

臺南分署於10月4日上午將張通知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張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隨即移送臺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於當天下午5點多裁定準予管收。

停役軍官欠款165萬元拒繳,經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執行官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