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的話洗錢! 陳致中要關多久裁定出爐
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開設海外帳戶洗錢、遭判刑1年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因聽從媽媽吳淑珍的話,今年4月26日,最高法院將他依共同有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行爲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由於他涉僞證罪部分先被判刑確定,他請檢察官聲請定執行之刑,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1年2月。陳致中須關多久才能出獄,仍須由獄方決定。
陳致中在國務費案中,依吳淑珍指示作僞證,2011年遭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定讞,法官安排他到獄中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他日前被依洗錢罪判刑確定後,檢察官依陳致中請求向最後事實審之高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
高院認爲,陳致中所犯僞證罪、共同有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之罪質、侵害法益、犯罪情節等迥異,且犯罪時間有別,彼此間之責任非難重複程度低,兼衡陳致中對量刑表示無意見,暨貫徹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定其應執行1年2月。可抗告。
陳致中2010年當選縣市合併後第1屆高市議員,不到1年因僞證案判刑3月確定後遭解職,事隔10多年後,陳致中又因官司二度被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