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錘猛敲砸爛閨蜜頭 冷血女遭判無期徒刑
苗栗地院15日上午判決涉及婦人唐美琴命案的女子李宛蓁無期徒刑。(謝明俊攝)
發生在去年10間,苗栗通霄白沙屯拱天宮附近沙灘婦人唐美琴命案,苗栗地院15日上午判決涉案女子李宛蓁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苗栗地院調查,兇嫌李宛蓁與死者唐美琴是朋友關係,都是從事二胎貸款業務,李女因向唐婦借款未還,經唐婦多次催討未果,李女涉嫌於10月2日凌晨,駕車約唐婦自南投出發赴通霄白沙屯拱天宮附近海灘談判,持預藏的鐵錘襲擊唐婦頭部後致死,並將唐婦棄屍現場逃離。
經民衆發現唐婦屍體報警展開查辦,警方追出李女涉有重嫌。苗栗地院15日上午作出判決,認爲李女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以及犯罪時所受的刺激、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都顯示其惡性重大,因而就李女所犯殺人犯行量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另李女所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得利罪,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