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重過重太胖了?小心可能會被拒保!
日前外國傳媒報導,美國一名年約33歲男子傑克沒有工作也不外出,整天在家裡穿着尿布、吸吮奶嘴、睡在訂製的特大嬰兒牀上,甚至還要媽媽用奶瓶喂他喝奶……,相關新聞內容讓人匪夷所思,很難想像這樣的「媽寶」巨嬰是如何養成?至於體型肥胖的他,長期缺乏身體活動,也不禁令人擔心他的健康狀況。
該則新聞講述的重點,除了從真實案例延伸討論當前社會的熱門話題「啃老」外,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就是長期身體活動不足,導致體型愈來愈肥胖,也連帶影響健康。其實,肥胖作爲一種常見的慢性疾病,讓許多人深受其擾,不只在美國,臺灣也有愈來愈多的「胖大人」、「胖小子」。
本週小花平臺將爲讀者分析與你我切身相關的肥胖問題,不只是潛在的健康威脅也有礙觀瞻,另外不說你可能不知道,長得太胖(或是太瘦)可能會被拒保、買不到保險。
BMI值高於24就是體重過重、高於27則屬肥胖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公佈最新調查顯示,國內18歲以上成人過重及肥胖盛行率平均近43%,創下近10年來新高紀錄,平均每2人就有1人過重及肥胖,這樣的數字讓臺灣蟬聯多年亞洲「最胖國」冠軍寶座;其中,男性超過半數、女性近4成體重過重且兒童「小胖子」也愈來愈多。
到底體重要多重纔算是過重或是肥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肥胖的定義,以身體質量指數(BMI)作爲判斷標準,計算方式:體重(kg)/身高(m)²,BMI值高於(含)24爲過重、低於(含)18.5爲過輕。
衛福部國健署推動「健康一世,BMI值維持1824」的目標,採用18歲以上成人體位爲:過輕(BMI<18.5 kg/m²)、健康體重(18.5 kg/m²≦BMI<24 kg/m²)、過重(24 kg/m²≦BMI<27 kg/m²)及肥胖(BMI≧27 kg/m²)。
舉例來說,一名4歲男孩、體重35公斤、身高130公分,其BMI值爲35÷(1.3 X1.3)=20.7,對照於「臺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肥胖標準表」所列的4歲男孩BMI值正常範圍爲13.4至16.7,「那麼這個孩子確實是太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