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 北交所持續嚴監嚴管

嚴監嚴管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北交所對31家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含重複)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監管措施,延續高壓態勢;下發47份年報問詢函,同比增長147%;對8家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紀律處分,去年同期爲2家。

嚴把上市關、持續嚴格監管、加大退市監管力度……突出全鏈條監管。北交所總經理隋強近期表示,北交所將一體推進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加快“深改19條”各項舉措落地見效。

多類違規被監管

近日,北交所就6月對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監管措施的情況進行了公示,7家公司上榜,其中,6家爲上市公司,1家爲擬上市公司。上半年,共31家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被北交所採取監管措施,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說明北交所監管持續從嚴起到一定市場震懾作用。

口頭警示是常用的監管措施類型。在上述31家公司中,19家爲口頭警示,佔比61%;11家被要求提交書面承諾,佔比35%;1家爲上述兩種類型的組合。監管關注、約見談話等監管措施類型未在這些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中使用。

上述31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合計涉及15項違規。短線交易違規居首,涉及8家公司,分別是奧迪威、遠航精密、瑞星股份、力王股份、天馬新材、辰光醫療、錦好醫療及保麗潔。其中,天馬新材和保麗潔的涉事對象被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募集資金使用違規緊隨其後,共有4家公司,分別是特瑞斯、華光源海、迅安科技及國航遠洋。股份減持違規波及3家公司,分別是康比特、吉岡精密和長虹能源。關聯交易違規、回購違規、三會治理違規、股東大會程序不規範4種違規類型各有2家公司。

爲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成爲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實上,今年上半年,觸及募集資金使用違規的北交所公司數量已與2023年全年持平。

同時,從源頭上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根據公示,6月14日,北交所對擬上市公司聚合科技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採取了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監管措施,原因是公開發行違規。

聚合科技原計劃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2022年4月,公司撤回了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同年10月,北交所受理了聚合科技的上市申請。2023年5月,聚合科技獲得北交所上市委審議通過。今年1月下旬,公司選擇撤回上市申請文件,隨後其上市審覈被終止。

上半年,華光源海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分別在1月和6月被北交所採取監管措施,事由是公司股東大會程序不規範和募集資金使用違規。華光源海4月發佈的公告顯示,公司在對前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自查及保薦機構定期覈查時發現,公司具體負責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操作部門就授權實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導致出現在2023年1月9日公司董事會審議後2023年1月31日股東大會審議前購買理財產品,以及在該次決議有效期屆滿後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的理財產品未及時贖回和未及時再次授權時繼續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入理財產品合計5350萬元的情況。

強化年報問詢

覆蓋廣、力度強。上半年,北交所累計向45家上市公司下發47份年報問詢函,較2023年大幅攀升,並創下北交所開市以來新高。

今年收到年報問詢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整體呈現一些特點:一是存在一定行業集中度,計算機、電力設備分別有7家、6家,排名居前,電子、生物醫藥和機械設備三個行業各有5家。二是關注重點公司,多家公司繼2022年年報被問詢之後,2023年年報再被問詢。三是兼顧“新老”公司,2021年-2023年上市的公司分別有26家、8家和11家。此外,有18家公司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表示,年報問詢是交易所常態化的財報監管形式,併爲投資者更加全面瞭解上市公司提供了機會。北交所年報問詢遵循註冊制的核心要義,對未能全面詳實披露清楚的公司發出問詢,有助於投資者獲悉全面的經營信息,以便作出更精準的投資決策。

北交所及時對涉及財報信披違規的公司作出處罰。5月底,北交所給予微創光電及相關責任主體紀律處分決定,主要原因是公司定期報告中財務數據存在錯報——對2022年年報披露的營業收入調減685.15萬元,調減比例爲5.35%;對2023年三季報披露的營業收入調減1.16億元,調減比例爲72.16%。

5月,北交所還對同輝信息、安達科技、驅動力、凱大催化、昆工科技、利爾達六家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給予紀律處分決定,並通報批評,原因包括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前期會計差錯等。另外,由於未及時披露業績快報及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財務數據錯報,北交所對花溪科技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的處罰決定。

業內人士表示,定期報告、業績預告及業績快報是投資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信息來源與依據,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既是法定要求,也反映出公司治理和會計覈算的質量與水平。北交所通過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專項行動,加強監管問詢,強化年報監管、現場檢查力度,大力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北交所對上市公司年報披露違規情形進行處罰,是落實“兩強兩嚴”的體現,有助於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北交所近日下發的《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司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與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的,應當及時披露修正公告,說明差異原因。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等違規行爲的,北交所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保薦機構應當就上市公司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情況進行現場覈查,如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北交所報告。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