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個股陷入流動性陷阱 證交所新監理措施7月起上路

臺灣證券交所表示,擬自7月起對個股因爲私募或減資,陷入流動性陷阱,在外流通股份未達總髮行股數25%,且未達6000萬股者,變更交易方式後3年內,未能改善者,將依規定停止該股上市。(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所表示,擬自7月起對個股因爲私募或減資,陷入流動性陷阱,在外流通股份未達總髮行股數25%,且未達6000萬股者,變更交易方式後3年內,未能改善者,將依規定停止該股上市。

爲避免上市公司辦理私募或減資,致上市普通股股權流通性偏低,影響股票正常交易,證交所修訂「營業細則」相關規定,對本國上市公司的上市股數未達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25%且未達6000萬股、第一上市公司上市普通股股數未達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25%且未達6000萬股及淨值未達6億元者,將自102年7月1日起採取變更交易方法的處置措施

即若某本國上市公司股本10億元,其中,2億元爲上市普通股、8億元爲私募普通股,因其上市普通股股數僅2000萬股且股權流通比率爲20%,故符合變更交易方法的處置規定。若經變更交易方法後3年內,仍未能改善前揭情事,依規定對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證交所表示,爲提醒投資人注意上市公司股權流通性偏低情形,將自102年4月1日起,對上市普通股股數未達已發行普通股股股份總數50%且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低於10元者,列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重點專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