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預算濫用挨轟皇帝條款

仉桂美指出,擔任監委期間長期關注特別預算使用,過去幾任總統,特別預算多用在天災、解決不可抗力的公共問題等。仉說,現在執政黨擁有國會多數,頻繁拿「預算法83條」中「重大政事」來編列特別預算,卻納入像輕軌、食品安全建設等應該或原本就有編列公務預算的項目。「這樣的重大政事怎麼評估的?」

仉桂美並表示,現今政府嚴重破壞財政紀律與透明精神,且例如第三期前瞻計劃,地方配合款執行率僅有65%,代表地方財政難以支應配合款,已成地方財政負擔。況且前瞻預算,地方要有配合款,但是許多縣市已經赤字,地方怎麼出得了配合款?

仉桂美再說,特別預算因其應對戰爭、災變及重大變故、重大政事等特別性,使用上凍結「預算法」、「公債法」與「財政紀律法」規範,突破計劃科目流用,但像前瞻計劃內,連輕軌這種不是地方政府必須的項目,都可以編在其中,儼然已成「皇帝條款」。

仉桂美呼籲,大衆應讓小党進入國會,監督執政者不能濫用特別預算,她甚至主張應比德國基本法第115條,應將公共債務舉債上限入憲法進行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