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旭富製藥大火原因曝 新北稽查火災爆炸預防「30家全不合格」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去年實施火災爆炸危害預防專案檢查,針對30家事業單位實施「先輔導後檢查」,初檢發現事業單位全部違反作業安全規定,缺失項次達159項,其中以火災爆炸及化學品管理缺失項目最多,達69項次,佔有43%。
勞檢處表示,去年底旭富製藥桃園廠大火震驚各界,分析火災爆炸案災害發生原因,主要爲事業單位欠缺使用及處理易燃液體、氣體的安全認知,且對作業環境危害辨識能力亦明顯不足,因此,特別邀集火災爆炸專家及學者陪同對相關廠商實施輔導及檢查,希望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知能,督促並輔導事業單位落實防災措施,以降低勞工作業風險,預防職業災害的發生。
勞檢處表示,經發函輔導改善並實施追蹤檢查後,改善率達92%,不過仍有2家事業單位,包括擁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信綺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於期限內改善缺失,已各處以3萬元罰鍰,並將持續追蹤至全部改善爲止。
經專案檢查後,有2家事業單位遭罰鍰處分,原因都是工作場所有易燃液體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疑慮,卻未採取通風、換氣措施,或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
勞檢處呼籲,火災爆炸危害容易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災後場景常令人怵目驚心,僱主應做好下列事項,包括一、對有易燃液體蒸氣或可燃性氣體等滯留的作業場所,應採取通風或換氣等措施,並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
二、高壓氣體的使用或貯存應加固定並妥爲處置。三、應加強現場危害性化學品的管理,如張貼危害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等。否則一旦發生職災,僱主除應承擔行政責任外,亦須負起民事賠償及刑事過失責任。提醒事業單位確實做好防災措施,避免火災爆炸意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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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預防火災爆炸勞檢「全數不合格」。(圖/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