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以毒易物」 用毒品換中古車代步被逮

▲林男用毒品向藥腳換來一輛中古車代步。(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刑警大隊偵三隊偵辦毒品案,根據藥腳情資,查出桃園1名林姓男子疑爲藥頭,經跟搜發現,林男因無車可用,竟以「毒品易物」方式,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向藥腳換來一輛中古車代步,警方近日持搜索票、拘票,前往林男住處逮人,警詢後依毒品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復訊後命5萬元交保。

據查,臺中市刑大4月間逮獲第三層藥頭,偵訊時藥頭指認桃園1名林姓男子(47歲)是第四層的藥頭,並曾於臺中地區進行販毒。警方掌握林男身份後,展開跟監,發現林男平時多於北部活動,以打零工維生。

警方進一步發現,林男因急於用車,見藥腳有1輛約10萬元的中古車,竟以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進行交易,購入該車,將車開回家代步。

警方掌握林男動態,近日持搜索票、拘票將林男查緝到案,雖未在林男住處、車上查獲毒品,但他對於用毒品換車的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復訊後命5萬元交保。

▲林男坦承用毒品向藥腳購車。(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臺中市刑大呼籲民衆遠離毒品,吸食不僅有害身心健康,又會造成家破人亡,勿因一時好奇而接觸毒品,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全力維護市民安全的生活環境。警方對於毒品犯罪絕對採取「零容忍」態度,遠離毒害幸福永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