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員提出警車配備升級 參考國道警採購BMW

議員蘇家明以「警車配備升級,安全升級」爲題,要求市府重視警察同仁安全。(圖/市議會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蘇家明3日於市政總質詢中,以「警車配備升級,安全升級」爲題指出,現今歹徒開的車在性能和配備,都比警車好,致警方執勤追緝行動時,履生危險情事建議市府在添購警車時增加預算,也可以參考國道警察局採購過BMW作爲公務車,並納入高規格的安全配備,做爲添購警車安全評鑑的項目市長鄭文燦也認爲,加強警察同仁的安全是有必要的,將與警政署積極研究,改善同仁的執勤裝備

蘇家明說,警察一旦有維安事故發生,要立即趕到現場,或是要與歹徒飛車追逐,但現在一般的警車只有前方氣囊,沒有側邊氣囊,也沒有「主動式緊急煞車」與「動態煞車輔助系統」等煞車系統,建議添購新的警用車輛時,納入該些新配備項目。

蘇家明又指出,桃園市現有警用汽車共計521輛,其中車齡逾7年計40輛,逾10年計23輛,但仍未達汰換標準(里程數未超過12萬5,000公里)。根據政府採購法,近來桃園市的警車添購,都是以共同供應契約來採購,幾乎就是裕隆三菱納智傑等幾個廠牌,雖然維修方便,但並沒有對警車的配備有特別的規範

而現在許多車廠均開始有「主動式緊急煞車」與「動態煞車輔助系統」等煞車系統,駕駛可以監測前面車輛相對速度和距離,危險情況下可以自動煞車碰撞或減輕其影響;而各單位採購特別車輛的例子很多,像國道警察局就有采購過BMW作爲公務車,國安單位對於特勤的車輛也是另外採購,是否桃園市政府可以增加預算,獨立將這些新技術,納入新車必須配備項目之中,作爲添購新車安全評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