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水冷室外機限120cm 市面根本買嘸

戴錫欽調查發現,目前市面上「水冷室外機高度皆在140公分以上,早無高度120公分以下。(北議員戴錫欽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老舊公寓1樓店面常使用「水冷式室外機」,但依現有法規規定,只能裝在店內,設置法定空地,高度還限制在120公分以下,但目前市面已無此種規格,2015年至今,北市已有17件被認定成違建的冤罰。市議員戴錫欽質疑規定讓老百姓無所適從,要求1個月內完成修法提案。

店家冷氣冷不冷,成爲顧客是否消費的重要考量,但北市有不少店家質疑《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原則》規定,家庭式的「氣冷式室外機」可附掛在住家外牆後巷等地,但公寓營業1樓的店家,常使用的「水冷式室外機」,依現有法規,竟只能裝在自家室內,這也讓室外機熱風排不出去。

戴錫欽指出,店家會裝「水冷室外機」,就是因爲「預冷效果比氣冷機更有效、更省電,但依照《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水冷式室外機不能設置在騎樓、開放空間、法定停車空間、巷道、後巷,若要設置在法定空地,高度還限制在120公分以下,但戴錫欽調查發現,目前市面上「水冷式室外機」高度皆在140公分以上,早無高度120公分以下產品

對此,建管處長劉美秀說,目前還是依現行法規,但會找相關業者開會討論;戴錫欽痛批,這就叫做「官不聊生」,已經告訴你沒有這種規格,但建管處卻連一句檢討法規都沒有。

戴錫欽痛斥,如果認爲不能裝「水冷式冷氣」就直接說,但不要用這樣的政策卡死,讓老百姓無所適從;劉美秀迴應,這個會期將會把議員所提到的情形,列入修法中;戴錫欽則要求,1個月內完成修法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