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命潮剩三個月 房地合一稅2.0定調7月上路

短期投資客逃命潮剩三個月!立院財政委員會7日針對房地合一稅2.0修法黨團協商做出決議,考慮到子法規法制作業,房地合一稅2.0施行日期設定爲今年7月1日。

另外,財委會也通過臨時提案,針對五年內完成危老重建與都更情況,若有出售可比照非自願因素適用20%所得稅率

財政委員會完成房地合一稅2.0黨團協商,後續法案將送入二讀程序,最快下週可三讀通過

房地合一稅2.0回溯至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2.0。短期交易課35%以上重稅,由二年延長爲五年,二年內出售課45%,超過二年、未逾五年出售課35%;因應實價登錄2.0上路、即時揭露預售屋交易,房地合一稅2.0施行日期訂爲今年7月1日。

財委會審查時,朝野對加重交易稅、抑制短期炒作共識高,大多數條文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現行1.0版一致,自2016年後取得房地起算,且課稅對象新增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以打擊預售屋炒作和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爲。

所謂特定股權交易,指的是交易未上市櫃、興櫃股票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就得納入2.0版課稅。

境內企業也納入房地合一2.0,境內個人、企業短期交易課35%以上重稅,由二年延長爲五年,二年內出售課45%,超過二年、未逾五年出售課35%,按政院版通過,僅在企業部分增訂排除條款,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五年以內房地,及企業以自有土地與其他企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五年內完成銷售,可適用20%稅率。

換句話說,境內企業短期交易稅率由目前的營所稅率20%大幅提高至35%或45%。同時,也增訂防避稅條款,避免有心人士刻意拉高計稅時的可減除項目來降低稅負,包含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爲費用,上限新臺幣30萬元。

境外個人、企業房地合一2.0稅率,也採政院版,二年內出售課45%,超過二年課35%。

財長蘇建榮表示,財政部在準備作業要點需兩到三個月準備時間,加上還要跟內政部做預售屋資料接軌、以做未來預售屋買賣課稅依據,因此最快爲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