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被輾腳狂吼「我腳痛」 學長批:太爛挺不下去
桃園警分局交通中隊莊姓警員遭民衆不慎駕車輾傷腳一案,隨着事發影片曝光,不少輿論對莊員的執法態度有疑慮。(翻攝臉書社團《我是八德人》)
桃園警分局交通中隊莊姓警員遭黃姓男子不慎駕車輾傷腳一案,近日因事發影片曝光,不少輿論對莊員的執法態度有疑慮,也有一名自稱「學長」的警察在臉書專頁《靠北警察》投稿,怒嗆,「要不是莊員穿着制服還以爲是宮廟跑出來的8+9」,更說,莊員的態度到底「誰挺的(得)下去」。
民衆誤輾警一案,在網上持續延燒,一名自稱是學長的警察在臉書專頁《靠北警察》投稿,根據7日下午4時發出的內文寫下,「如果你連法規都不理解就要出來碰瓷,你還是佛繫上班就好,如果你沒有穿制服,我還以爲是公廟跑出來的8+9在路上叫囂。」
該名學長說,平時執法時總會遇上各式各樣的事,但應該要腦袋保持清楚,用專業跟法令維護面子,而非使用怒氣。學長直指,「連攔車都會被壓到腳,可見敵情觀念、安全距離你壓根不管;民衆拿手機對着你錄影都能跩成這樣,代表你言詞應對、表達能力真的神爛,誰挺的(得)下去?」
一名自稱是莊員警界學長的網友投稿。(翻攝臉書專頁《靠北警察》)
最後該名學長也感嘆,被莊員叫來支援的同仁看到現場狀況,肯定會「當場翻一個巴洛克式的白眼」,形容這狀況簡直「下西下僅(臺語,意旨丟臉)」;該學長坦言,警察的形象跟尊嚴是靠大家默默付出專業在日常建立的,若再流出幾個「8+9」學弟畫面,恐怕連分局長都得去搬水溝蓋撈尊嚴了。
據瞭解,莊姓員警因影片曝光媒體,一度情緒憤慨想離職,但長官建議讓他先休假;桃園交通中隊7日迴應表示,莊員被壓傷腳難免情緒火爆,但說碰瓷太過分了,同時也尊重這次法律判決。
回顧此案的判決內容,判決書指出,法官認定,去年6月6日黃姓男子在車輛起步前理應注意路況,但卻因疏失造成黃姓員警受傷,肇事後也未立刻停車,直至莊員追趕上才停下,桃園地院認定,黃男確實有過失行爲,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另,黃男所涉肇事逃逸部分,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