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商沒戴口罩影響食品衛生 罰6萬元起跳
南投縣聯合防疫宣導,10日到黃昏市場勸導攤商戴口罩、民衆保持社交距離。(廖志晃攝)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南投縣衛生局、警察局、建設處10日前往南投市黃昏市場聯合宣導,發現仍有少數攤商沒戴口罩,當下勸導並要求戴上口罩;衛生局表示,若因沒戴口罩影響食品衛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切勿心存僥倖。
南投防疫宣導隊,在5月2日前將在縣內黃昏市場、夜市、觀光景點等9個人潮易聚集處,進行15場次防疫安全社交距離宣導。
此次宣導由衛生局食品科長謝伶華率隊,衛生局、警察局、建設處人員手持立牌、擴音器,提醒民衆保持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在人潮密集處應戴上口罩提升自我防護能力,降低社區感染的風險。
衛生局人員要求攤商配戴口罩,同時針對即食食品依產品屬性覆蓋或遮蔽,並暫停試吃活動,避免攤商或民衆飛沫噴濺,影響食品安全衛生,另沒有口罩的攤商,宣導人員也立即給予口罩並指導如何正確配戴口罩。
謝伶華表示,攤商要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如有身體不適,應停止食品相關作業,尤其口罩在餐飲業主要用於避免口沫飛濺,並無規定一定要戴外科口罩,布、紙材質等能阻隔口沫的口罩皆可,請食品攤商務必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