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勾結壞學長涉及毒品黑吃黑 新北地院:延押2個月

士林警分局警員陳信安勾結基隆市警察局前警員張晉維黑吃黑毒品,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具體求處12年徒刑,案件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院方5月底再裁定陳信安延押。(本報系資料照)

士林警分局警員陳信安勾結基隆市警察局前警員張晉維黑吃黑毒品,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具體求處12年徒刑。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由於陳信安所辯仍與其他被告有所不同,院方5月底裁定陳信安再延押兩月、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調查,張晉維在基隆警局服務時,即因涉毒品黑吃黑、貪走贓款,被依貪污罪等罪處5年6月、褫奪公權2年,他卻不知悔改,在案件二審時又與陳信安一同利用前案犯罪手法黑吃黑毒品。

檢方調查發現,陳信安至少3次在2022年至2023年間與張晉維、林男一同以冰糖摻雜微量愷他命,在網上約出賣家後由陳信安假意搜查,再趁隙以冰糖愷他命調包黑吃黑,隨後將毒品出售牟利分贓。

檢方認爲,陳信安身爲警務人員,本應廉潔自守,卻不知謹守份際,明知張晉維已依貪污罪等罪被法院判決後,仍蓄意聯繫張詢問黑吃黑手法、自甘墮落與他共謀,更湮滅證據,敗壞官箴,犯後又不配合繳回犯罪所得,不宜輕縱。

檢方考量陳信安、張森維等人犯案動機、手段等,依貪污罪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陳信安12年徒刑、張森維15年徒刑,案件移審新北院審理後,陳2月底被裁定收押。

由於羈押期即將屆滿,新北院5月底再開強制處分庭審理,審酌陳信安所犯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曾否認犯行,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可能,又陳信安所辯與其他共同被告仍有不同、有待釐清之處,亦有事實足認其有串供之虞,裁定續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