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勾結兩角頭喝花酒換個資 涉貪瀆被裁定收押禁見
新北市警察局三重警分局偵查隊林姓偵查佐(左),涉嫌泄露民衆個資給以三重林姓角頭爲首、自稱徵信社的不法份子5人,被裁定收押禁見。(柯毓庭攝)
三重角頭林姓男子與綽號「新莊土地公」的陳姓男子等5人組成不法集團,在臺北市知名汽車旅館外面蹲點埋伏,鎖定開高級進口車的外遇民衆偷拍,並伺機裝GPS追蹤器,並以喝花酒行賄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林姓員警查詢被害人資料,確認身份與婚姻狀況,進而勒索被害人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封口費」。
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三重警分局督察組等單位,29日兵分六路到三重警分局偵查隊、林姓偵查佐與林男活動住所、住所等處搜索,拘提31歲林姓偵查佐與林姓角頭、陳姓男子等5人到案說明。
檢警調查,林姓角頭2019年至2020年間,在三重組織不法集團後自稱「徵信社」,在臺北市知名汽車旅館外面蹲點埋伏,鎖定開高級進口車的外遇民衆偷拍,並伺機裝GPS追蹤器,長期跟蹤外遇民衆偷拍,再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得知外遇民衆姓名,並以招待喝花酒等方式,勾結林姓警員幫忙查資料,確認向民衆索討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的「封口費」。
林姓偵查佐2020年疑配合林姓角頭、陳姓男子等人泄露民衆個資,讓林姓角頭等人可以持個資在北市摩鐵外守候開名車的外遇民衆,並藉此向開名車的外遇民衆索討封口費,許多民衆因此受害。
檢方認爲,林男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恐嚇取財、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另外林男與林姓偵查佐還涉犯貪瀆、僞造文書等罪,且有逃亡、串證與反覆實施恐嚇取財之虞,像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準。
新北市警察局說,三重警查個資泄密案遭裁定收押禁見,案件爲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及警察局偵辦,林員經檢察官復訊後裁定羈押禁見,警察局認林員違法情節及影響警譽重大,一次記二大過逕予免職。
警察局說,對於員警風紀的要求從不手軟,對於違法犯紀的同仁,只要具體事證,不論官階,絕對依法令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