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勒死前妻...下跪向岳父道歉 國民法官判他13年

臺中許姓男子和葉姓前妻離婚後仍同居,因得知葉有新對象竟拉扯、強吻,後談判口角竟活活勒死對方,犯後報案稱「我把老婆勒斃了」;臺中地院國民法庭經2天密集審理,許昨也當庭向葉女的爸爸下跪道歉,合議庭今中午依殺人、強制罪判許13年5月,可上訴。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中午宣判,依強制罪判許男5月,得易科罰金,另依殺人罪判13年。

中院週一、週二密集兩天開庭,因徐男全數坦承,對於證據不爭執,僅就量刑辯論上有所主張,昨下午辯論終結時,許男並當庭向前岳父下跪道歉。

全案由臺中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張凱傑、林嶽賢負責蒞庭,建議合議庭量處13年至14年6月;許男的辯護人則認爲應構成自首減刑要件,請求量處11年。

檢方起訴指出,許男和葉女結婚10多年,同居北屯區並有2個小孩,去年1月6日2人協議離婚但仍同居。許男7月趁着葉女外出偷看她筆記型電腦,發現葉和另名劉姓男子LINE對話,得知雙方正在交往,未料許看到一半葉正好回家,被目睹偷看訊息立即阻止。

許卻激動抱住葉阻止她離去,還強吻、拔掉1樓監視器主機的電源,葉隔天通報遭家暴,後在父母協調下,約定許男於同月26日搬離。

但許男至7月28日仍未依約搬出,當晚又趁葉外出寄送包裹,再度拔掉1樓監視器電源,晚上9點多等葉回家再將鐵門放下要她談判,2人沒講多久就爆發衝突。

許見葉女打算報警,竟以右手猛力勾住葉的脖子,直到見她不再抵抗才鬆手,最終導致葉女因窒息昏迷,許男見狀一度愣在現場,直到晚上10點多才主動打電話向警方報案稱「我剛剛把老婆勒斃」,檢方偵結依殺人等罪嫌起訴許。

臺中許姓男子勒死葉姓前妻,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依殺人、強制等罪,判他13年5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