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酒駕被抓「15次」 法院批毫無悔改再判1年刑

臺中陳姓男子喝啤酒後騎車上路,夜間因闖紅燈引來警方注意盤查,全身又散發濃厚酒氣經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1毫克,當場被依酒駕現行犯移送;法院發現,陳2020年才因酒駕被判刑1年入獄,且這次竟是第15度酒駕被抓,痛批他毫無悔改之心,再依公共危險罪判他1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2023年7月16日在檳榔攤內喝啤酒,明知酒精沒有消退晚上10點多仍騎乘1輛電動自行車上路,結果行經太平區因爲闖紅燈被警方攔查,且身上散發濃厚酒氣,警方施以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1毫克。

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並有酒測值、警方密錄器畫面等可佐;法院發現,陳男2020年才因酒駕被判刑1年確定,入監執行後於2022年1月出獄,這次再犯構成累犯。

法院再根據他過去前科紀錄,驚覺陳男先前已經累積多達14次酒駕遭逮、被判刑紀錄,這次是第15次酒駕,可見他毫無回改之心,酒測值也達0.41,危及路過人車生命、財產安全。

法院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等態度,這次同樣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罪,累犯,判他1年徒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警方攔查酒測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