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龍井公務員收包商賄賂 金錢豹、金殿、康樂隊玩透透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陳姓技士、謝姓技佐、何姓業務助理,涉嫌於11件工程發包驗收時,接受包商洪姓兄弟招待,前往臺中金錢豹、金殿、臺南康樂隊等酒店喝花酒,遭臺中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起訴。
檢方調查,洪姓兄弟在民國101至103年間,承包龍井區公所的天然災害緊急搶險、管線挖掘道路修復等11項工程,爲求驗收、請款順利,招待陳男等人至酒店消費玩樂,包括102年8月9日在金錢豹消費2萬9410元;10月11日在康樂隊酒店消費1萬4700元; 12月14日在金錢豹花費3萬6150元;12月27日先至金錢豹,後至金殿店續攤花費3萬4680元;103年元月10日至康樂隊酒店消費5萬2000元,總計16萬6940元。
陳男等人在102年12月27日星期五去玩康樂隊酒店,30日星期一一上班即呈核請款,讓會計室隔天製作3筆共1251萬元的工程款支出傳票,讓洪姓兄弟在隔年1月取得款項,於是再招待他們至酒店酬謝,被檢察官認定是行賄給付不正利益,依貪污罪起訴。
此外,市府道路工程查驗小組102年發現某道路工程平整度未符標準,陳姓技士明知邱姓包商竑溢並未改善,又指導其製作不實照片覈報,被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