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連續公車事故全市大執法 仍有司機「無視闖黃燈」挨罰
清水警方表示,警方從9月到12月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除在各大公車站牌周邊加強違規取締,並同步宣導,透過取締執法手段,主要讓部分公車司機改正不良駕駛習慣。(清水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9月間發生女大生過馬路遭公車撞死,市府啓動公車大執法,清水警方8日在巡邏時,1輛公車行經路口,卻無視當下號誌黃燈快轉爲紅燈,仍快速通過,警車鳴笛閃燈在下個路口追上,示意要公車司機停車受檢,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該公車司機開出闖紅燈罰單,可處1800元以上至5400元以下罰鍰。
該違規公車駕駛遭警方攔下後,雖向警辯稱僅搶黃燈,但員警表示,搶黃燈時瞬間已經變紅燈,並強調畫面全都錄,公車司機才坦承違規駕車過馬路,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警一再提醒要求駕駛不搶快,安全駕駛纔是最重要。
據瞭解,臺中海線地區鄰近臺中港及工業區且有國道及西濱快速道路行經,靠近市區有2家海線大型醫院,無論自小客、大型車或公車或機車混流現象嚴重,「行的環境」風險較高,而大型車輛轉彎過程中所產生的內輪差與視覺死角,曾造成機車、自行車騎士摔倒,捲入大型車輪底下的事故發生。
清水警方表示,從9月到12月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除加強違規取締,並同步宣導,透過取締執法手段,主要讓部分公車司機改正不良駕駛習慣,提醒行人與公車駕駛應注意事項及遵守各項交通規則。
清水警分局於10月8日上午10至12時於轄區清水區中山路與鎮北街口、沙鹿區中山路與錦華街口、梧棲區大仁路與四維路口等車(人)流較大路口,執行交通執法,連志工都義務協助手持交通安全標語,希望交通零違規,用路人及行人都平安,避免憾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