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鬼父亂倫15年天天來 女兒拒分開喊:我要愛爸爸!

蔡男供稱與女兒做愛是因爲女兒挑逗,不滿足其性慾女兒就會以死相逼,他也是身不由己,但不被法官採信,依乘機性交罪判刑925年5月,應執行8年2月。(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蔡姓男子利用大女兒認知能力缺損,自她國三起天天與其做愛,蔡妻曾想把兩人分開,卻被女兒拒絕:「我要愛爸爸!」次女忍受不了父親獸行,去年向社工揭發,終於結束這起長達15年的亂倫悲劇。蔡男辯稱受大女兒威脅但不被採信,臺中高分院認定蔡男共性侵女兒292次,27日判刑925年5月,應執行8年2月。

判決指出,現年60歲的蔡男在1997年某天喝醉後,對當時讀國三的大女兒伸出狼爪,因大女兒有中度智障,不瞭解男女發生性關係後果,也不懂拒絕,蔡男食髓知味,15年來一直把女兒當成泄慾工具

蔡妻供稱,某天夜裡她被聲音吵醒,意外撞見丈夫獸行,她試圖把女兒從丈夫身上拉開,女兒不但甩開她的手反抗,還緊摟着丈夫說「要愛爸爸」。蔡妻羞愧地表示,她因擔心失去經濟依靠,從此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蔡男父女亂倫,有時兩人做愛她還躺在一旁裝睡。

「真的很不知羞恥!」次女透露,姐姐自以前就跟爸爸很要好,她原不以爲意,直到6年前聽到爸爸房內傳出怪聲,才讓她起了疑心

約3年前,次女回家時看見父親全身赤裸地抱着姐姐看A片,氣得她全身發抖,痛斥父親「你難道都不怕親友知道嗎!」未料蔡男竟然反過來威脅,揚言次女若對任何人吐露他們父女的秘密,就要殺掉她和她的女兒。

因受不了良心譴責,次女去年鼓起勇氣向社工舉發父親獸行,社工介入後發現被害人已懷有13周身孕,只好人工流產。

審理期間,蔡男坦言不諱與女兒做愛,但強調是因爲女兒挑逗,不滿足其性慾女兒就會以死相逼,他也是身不由己,但法官認爲蔡男明顯是欺負被害人缺乏自保能力,泯滅良心只爲一逞獸慾。

不過蔡妻原本供稱丈夫和女兒天天做愛,後來又改口說是每星期做一次、想到就「黑白來」,法官最後根據多方證詞,認定蔡男共性侵女兒292次,依乘機性交罪判刑925年5月,應執行8年2月,需強制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