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工人颱風假硬上友人13歲女兒 少女外婆撞見…判7年10月
臺中卓姓工人去年趁海葵颱風來放假時,跑到朋友家硬上對方13歲的女兒,因外婆回來撞見才停止,少女氣憤到發抖一度情緒崩潰,其母親也質問卓「那是我女兒耶」、「我很相信你」;法院以卓犯後否認沒賠償,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卓男2023年9月4日得知少女母親臺風假仍須上班獨留女兒在家,當天一早9點多就跑到她家,見少女在房間睡覺,爬上牀不顧她反對強脫衣褲、壓住手腳硬上得逞,途中因少女外婆回來整理資收物撞見才停止離開。
臺中地院審理時,卓男矢口否認性侵,辯稱不確定當天有沒有去少女家,也沒發生性行爲;少女證稱,當天颱風假睡到一半見卓男進房就問他要幹嘛,卓就說「不知道要去哪」後,突然跑上牀欺負她,伸手亂摸胸、趴在她身上,自己被壓住動不了慘遭性侵。
少女還說,不同意卓男這樣做,自己也有反抗,沒多久外婆回來卓才停止,她趕緊鎖門並問外婆卓走了沒;少女母親也說,不知卓跑去她家,事後得知向女兒詢問,對方坦言拒絕和卓發生關係,但還是發生了,自己再問卓,卓則否認說自己動作粗魯,可能拉褲子不慎碰到少女。
法院查,根據卓男當天手機上網位置,連線的基地臺與少女住處極爲接近,少女母親事後也傳LINE質問「你有沒有做安全措施」、「那是我女兒耶,我的心」,及「我很相信你,但你那句沒有分寸,我慌了」等語。
法院綜合相關證據不採信卓辯詞,認爲他爲滿足性慾不顧少女心智未健全,妨害其身心,犯後否認沒有調解、賠償,態度不佳,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10月。
卓男颱風假時硬上朋友的13歲女兒,法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10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