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房東強脫借錢女房客猥褻 出庭辯「她說可用身體還錢」

臺中市鍾姓男子將二樓套房租給另名女房客,鍾涉在去年9月初時,前往女房客房間,要求入房,女房客認租約已到,擔心被鍾要求搬離,讓鍾入房,但鍾入房後,強脫女房客上衣,撫摸大腿、胸部猥褻,被告上法院,鍾否認犯行,辯稱女房客有借錢,還稱「她說可用身體還錢」,二審今宣判,因二人達成和解,改判7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指出,鍾姓男子將住處二樓租給另名女房客,去年9月6日下午4時許,鍾在女房客套房門外,要求入內,女房客顧慮租約已到期,若斷然拒絕鍾,恐怕面臨鍾要求搬離,因此同意進入鍾進入套房,但鍾進入套房後,不顧女房客意願,強行脫去女房客的上衣,撫摸女房客大腿、胸部,還親吻女房客,猥褻得逞。

女房客隔天即向送餐社工告知此事後,揭露此案,委由律師向鍾姓房東提出強制猥褻告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鍾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女房客要求他進房間,而且女房客向他借錢,還說「可用身體還錢」、「提供性服務」等語,從頭到尾都沒有強迫女子。

一審根據相關被害人、證人證詞,以及案發後女子與鍾男的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鍾男涉犯強制猥褻罪,罪證明確,依法判刑8月。

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鍾男坦認犯行,也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今天審結宣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7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法治教育3場,仍可上訴。

臺中市鍾姓房東涉嫌猥褻女房客,二審判他緩刑。示意圖/取自Ingimage